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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上午,北京天弛君泰(重慶)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周國文律師,在重慶大學應邀爲前來培訓的廣東省龍門縣紀委監察委作監察法適用專題講座。
講座中,周國文律師結合調研材料,着重就監察委的性質以及監察委與執法、司法機關的關係、《監察法》對紀監委調查工作的影響、《刑法修正案(九)》對監察委調查工作的影響、《監察法》與《刑訴法》的關係、口供在目前刑事訴訟中的地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紀監委的調查工作等問題進行了闡述。
▲周國文律師正在爲龍門縣紀監委作主題講座
周國文律師在培訓講座中講到以下觀點:
紀監委是政治機關也是國家機關,依法辦事是當代政治機關的倫理底線;紀監委的監察對象是公職人員,是人;但監察工作中的調查對象是特定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爲,是行爲。
因此,對於與特定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爲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公職人員和非公職人員的職務違法與職務犯罪相關行爲,都有權展開調查。當然,對於不是監察對象,但因涉案而進入調查範圍的非公職人員、單位在紀監委調查工作中的地位,需要法律進一步明確。
▲周國文律師
▲周國文律師正在爲龍門縣紀監委作主題講座
對於同時涉及檢察院管轄和紀監委管轄範圍的案件,由於《刑法》與《監察法》規定的不同(比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四款與《監察法》第三十四條之間),要麼由法律進一步明確,要麼依“疑問時有利於被告”的刑法原理處理。依《監察法》適用自首的標準比依《刑法》適用自首的標準更高更嚴;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同樣適用於紀監委的調查工作……
這些觀點,得到紀監委同志的積極回應。講座從案例切入,以案例結束,理論聯繫實際,講解生動,現場氣氛熱烈,此次講座在掌聲中圓滿結束。
同時,這是周國文律師2019年就相關問題爲紀委監察委部門所作的第三次專題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