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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宇廣律師、合夥人黃超律師代理的侵犯商業祕密罪刑事案件,無罪辯護成功,獲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案情簡介
2017年12月,張某某任A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化名,簡稱A公司)南京分公司總經理期間,與同公司的商務總監朱某、盛某共同成立B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化名,簡稱B公司),計劃從事與A公司類似的知識產權代理業務。2018年3月,張某某與朱某、盛某從A公司南京分公司離職,後A公司南京分公司大量員工也離職加入B公司,張某某在B公司佔股60%。
A公司認爲張某某、朱某、盛某以A公司南京分公司領導的身份帶領員工集體離職,並違反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將員工在工作中掌握的公司客戶名單、員工信息、薪酬及薪酬制度、產品價格表等不爲公衆所知悉的經營信息帶到B公司繼續使用,造成A公司經濟損失數百萬元。2018年,A公司對B公司、朱某、盛某提起侵犯商業祕密糾紛民事訴訟,併到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B公司。
2019年4月30日,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調查認定,B公司員工電腦中包含的A公司的客戶資料構成商業祕密,B公司利用該信息快速進入經營狀態並取得良好的經營狀況,構成了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違法行爲,責令B公司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人民幣50萬元的罰款。2021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B公司、朱某、盛某共同侵犯了A公司南京分公司商業祕密,判決三被告停止侵權,並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100萬元。
2022年,A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公安機關報案,控告張某某、朱某、盛某侵犯A公司的商業祕密罪,造成A公司南京分公司業務停滯,損失高達數百萬,要求追究三人刑事責任,還向檢察院申請了立案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於2023年7月將張某某刑事拘留,張某某家屬委託我所律師開展辯護工作。
辯護思路
接受委託後,我所律師發揮多年辦理商業祕密刑民交叉案件的經驗,迅速組成工作團隊、會見當事人、瞭解案情、開展研判。
本案辯護面臨的風險因素,一是案件主要事實已先後經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一審法院認定爲構成侵犯商業祕密;二是刑事案件立案階段曾經歷立案監督程序,檢察機關有可能存在先入爲主的認識。
同時,本案律師也敏銳地捕捉到案件存在的辯護空間。核心思路是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中認定的事實不能直接在刑事案件中予以認定,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更高,因此民事或行政案件中依據優勢證據而認定的事實,以同樣證據在刑事案件中則不一定予以認定。民事案件中被告提出抗辯的部分事實問題在刑事案件中可能成爲出罪的合理懷疑,如果要定罪就需要有進一步證據對出罪的合理懷疑予以排除。據此,律師進一步判斷,張某某在行政處罰和民事訴訟中均不是當事人,其對於被指控的侵犯商業祕密行爲所起的作用方面的證據不足;案件事實中的一些合理懷疑在刑事案件中尚未能排除;刑事案件被害人通過民事訴訟已經可以得到部分救濟,有爭取刑事諒解的可能。
處理結果
圍繞上述研判結果,經徵求當事人意見後,辯護團隊確定了無罪辯護的方案,緊鑼密鼓地開展了一系列辯護工作。律師前後共八次會見當事人,定期與當事人家屬和有關證人進行溝通,詳細瞭解案件細節;在會見、閱卷的基礎上及時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案人員溝通辯護意見,多次遞交書面法律意見書,發表無罪辯護意見;律師主動聯繫被害單位協商賠償事宜並積極退賠,達成和解協議並取得刑事諒解書;參加檢察院組織的聽證會,發表不起訴意見,並適時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通過律師的一系列辯護工作,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因證據不足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再次移送審查起訴期間在爭取到檢察院不起訴可能的情況下,當事人做出認罪認罰決定,檢察院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最終,檢察院召開聽證會後認爲張某某有多項法定從輕、減輕情節,不需要判處刑罰,對張某某做出不起訴決定,當事人順利在2024年元旦節前和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