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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全國法院知識產權案件法律適用問題年度報告(2025)摘要》,從全國法院2025年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梳理出45個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法律適用問題。其中,由北京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孟銳律師代理的“集裝箱建築物模塊”發明專利確權案【案號:(2024)最高法知行終681、682號】入選專利案件審判第10項,涉及“克服技術偏見的認定”。
2026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發佈《裁判要旨摘要(2025)》,第18項同步收錄本案,標題爲“集裝箱建築物模塊發明專利確權案”,裁判要旨與年度報告摘要一致。兩份文件在今年知識產權宣傳週期間相繼發佈,爲實務界提供了統一的檢索與參照口徑。
一、案件背景與核心爭議
本案系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無效宣告審查中曾以“克服技術偏見”爲由,認定涉案專利具備創造性並維持專利權有效。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代理團隊系統梳理了歷年來專利複審無效程序及司法審判中關於技術偏見認定的典型案例與學術文獻,對國知局上述認定提出質疑。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審理中,對技術偏見與經濟效益考量的區分標準予以明確,支持了代理團隊關於技術偏見認定界限的核心主張,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裁判規則。
二、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明確:
如果特定技術手段因本領域技術人員普遍存在的錯誤技術認知而被摒棄,而專利技術方案基於正確技術認知採用了該技術手段,則專利可能因克服技術偏見而具備創造性。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摒棄該技術手段是基於經濟效益考量而非技術認知偏差,則專利技術方案採用該技術手段並非系克服技術偏見,不能因此認定其具備創造性。
三、規則解讀:劃清“技術偏見”與“經濟選擇”的邊界
本案裁判要旨的精髓在於釐清了《專利審查指南》中“技術偏見”的認定標準,爲專利授權確權實踐提供了清晰的判斷框架:
1. 技術偏見的本質——“認知錯誤”而非“利益取捨”
技術偏見的核心在於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技術手段能否解決技術問題存在錯誤的、固化的技術認知。這種認知偏差導致技術人員在主觀上認爲某技術手段不可行或必然失敗,從而將其排除在技術選項之外。
2. 經濟效益考量不構成技術偏見
如果技術人員不採用某技術手段僅僅是出於成本、利潤、市場風險等經濟層面的權衡,而非認爲該技術手段在技術上無法實現或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則這種“不採用”屬於理性的商業選擇,而非被偏見矇蔽。此時,專利權人主張“克服技術偏見”缺乏事實基礎。
3. 對創造性判斷的深遠影響
“克服技術偏見”是專利法上認定創造性的重要考量因素。一旦認定成立,通常意味着專利技術方案偏離了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常規技術路徑,具備“非顯而易見性”。本案規則的確立,有效防止了專利權人濫用“技術偏見”概念不當擴大專利保護範圍,同時也爲真正的突破性創新提供了應有的保護空間。
四、實務啓示:專利訴訟中的攻防要點
本案對專利無效宣告及侵權訴訟實務具有重要指導價值:
對專利權人而言: 主張“克服技術偏見”時,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本領域技術人員存在普遍且錯誤的技術認知,而非僅僅證明該技術手段在市場上少有人用。證據形式可包括教科書、技術手冊、行業標準、專家證言等,重點應指向技術層面的“固有思維”,而非商業層面的“性價比考量”。
對無效請求人/被訴侵權人而言: 應仔細甄別專利權人的“技術偏見”主張。若能證明本領域技術人員不採用該技術手段是基於成本、效率、產業鏈配套等經濟因素,即可有效瓦解專利權人的創造性抗辯,爲無效宣告或侵權抗辯打開突破口。
五、代理團隊
本案由北京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孟銳律師團隊代理。團隊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圍繞創造性判斷中的技術事實與法律適用展開系統研究與精細化論證,所提出的關於技術偏見認定界限的意見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認可。本案入選年度報告摘要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也體現了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在專利行政訴訟領域長期積累的實務經驗。
六、結語
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的背景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標準日益精細。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將持續關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動態,以紮實的專業功底助力客戶在專利佈局、確權、維權全鏈條中把握先機,爲“真創新”提供“真保護”。
讓每一份技術智慧,都能獲得法律的尊重與守護。
本文裁判要旨引自《全國法院知識產權案件法律適用問題年度報告(2025)摘要》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5)》。
主辦律師:孟銳 高級合夥人
律所: 北京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