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打開手機,掃一掃二維碼
即可通過手機訪問網站

×

打開微信,掃一掃二維碼
訂閱我們的微信公衆號

淺談2022版《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幾項改變

2022-07-086997
上海仲裁委員會作爲全國首批成立的七家試點仲裁機構之一,近日其對《仲裁規則》作出了全新的修訂與彙編,引起上海乃至全國法律領域從業人員的高度關注。


2022年版《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以下簡稱“新《仲裁規則》”)於2022年6月19日經改革後,經新一屆上海仲裁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1]筆者通過縱觀此次新修訂的2022版《仲裁規則》,發現其大致從數字化仲裁,公平公正,與國際接軌三個角度進行了全新的探索。

一、將綠色仲裁與智慧仲裁原則寫入《仲裁規則》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十條的規定,仲裁委倡導綠色仲裁與智慧仲裁原則,鼓勵當事人通過信息化、數字化等環保方式解決爭議,併爲當事人和仲裁庭提供相應便利。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以決定全部或部分仲裁程序藉助信息技術進行,包括但不限於網上立案、送達、開庭、質證。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委的智慧仲裁平臺提交仲裁材料,也可以通過郵寄、當面遞交或者其他方式提交仲裁材料。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一)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庭可以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決定通過在線視頻、視頻會議平臺等方式開庭。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一)當事人對送達方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委可以優先採取電子方式送達有關仲裁的文書、通知、材料等(以下簡稱“仲裁文件”)。已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的,當事人提出需要紙質仲裁文件的,仲裁委予以提供。

(二)仲裁委向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發送的仲裁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視爲送達:1.送達至受送達人的電子送達地址所在系統、營業地、註冊地、居住地、戶籍登記地址、身份證地址、口頭或書面向仲裁委確認的地址、對外使用的任何有效地址、當事人協議中列明的地址、或者仲裁委認爲適當的其他通訊地址中的任意一個地址;2.投遞至受送達人最後一個爲人所知通訊地址;3.當事人或者代理人收到仲裁文件後變更地址而未通知仲裁委的,仲裁委將後續仲裁文件投遞給受送達人原送達地址。

(三)採用電子方式送達的,以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爲送達日期。採取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送達方式的,送達時間以最先送達到受送達人的時間爲準。

這是上海仲裁委首次將綠色仲裁與智慧仲裁作爲一項仲裁原則寫入《仲裁規則》,數字化解決爭議所涉及的方面也是包括但不限於網上立案、送達、開庭與質證,可見上海仲裁委對於在案件中提高網絡信息化程度的重大決心。結合實際來看,筆者近日在上海仲裁委員會的案件立案申請,也確實是通過上海仲裁委的微信小程序,即“上海仲裁委員會微仲裁”進行的,平臺上不乏“申請立案”、“在線開庭”、“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等多項功能,不難看出上海仲裁委員會在智慧化方面已經做出不少的努力。能夠通過線上的方式提交立案申請,極大地減少了當事人及法律行業從業人員在立案時間、金錢以及精力上的成本,爲當事人選擇上海仲裁委員會作爲爭議解決機構奠定了重要基礎。

二、進一步維護仲裁的公平公正性,提高仲裁公信力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一)仲裁員接受選定或者指定前,應當自行覈實利益衝突情形,並簽署獨立公正聲明書。(二)仲裁員應當在聲明書中披露其知悉的可能引起對其公正性或者獨立性產生合理懷疑的情形,並且應當承諾能夠爲案件付出滿足仲裁庭和當事人合理期待的時間、精力並具備專業能力。(三)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員知悉新的可能引起對其公正性或者獨立性產生合理懷疑的情形時,應當立即進行書面披露。(四)仲裁委結合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公佈仲裁員姓名等與仲裁庭組成相關的信息。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三十四條第八款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採用第三方資助方式的,爲協助仲裁員遵守其在本條下的義務,當事人應當自第三方資助協議成立生效時,立即將其簽訂的資助其提出仲裁請求或者進行答辯的協議,以及基於該協議對仲裁結果具有經濟利益的任何第三方的情況通知仲裁委、仲裁庭和其他當事人。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仲裁庭應當在最後一次開庭之日後,儘快將裁決書草案提交仲裁委核閱。在不影響仲裁庭獨立裁決的前提下,仲裁委可以對裁決書的形式進行修改,也可以提示仲裁庭注意實體問題。

上述幾項仲裁規則分別從實體和程序方面進一步對仲裁員的選定,仲裁結果的公正性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規制。

長期以來,仲裁機制因其不同於訴訟機制的仲裁員選定規則爲人們所津津樂道。當事人一方面享受這種靈活自治的規則,另一方面也不免擔心仲裁員選定程序上的公正性。新《仲裁規則》第三十三條通過仲裁員簽署聲明書,仲裁員信息披露以及組庭信息公佈的方式,有效地撫平了當事人在仲裁員選定方面的顧慮。同時,在保證仲裁保密性的前提下,極大地提高了仲裁的透明度。

第三方資助是指與案涉爭議無關的第三方當事人爲當事人的仲裁活動提供資金或其他物質上的支持,並在被資助方獲勝時取得一定報酬的行爲。目前世界上越來越多的主流國際仲裁地對該種現象持開放態度。[2]通過新《仲裁規則》第三十四條第八款的規定,可以看出上海仲裁委對第三方資助的態度是開放但謹慎的,當事人可以接受第三方資助,但是必須在協議成立時,立即將相關信息披露給仲裁委、仲裁庭及其他當事人,以確保仲裁結果的公正性。

新《仲裁規則》第五十三條進一步對仲裁結果的實體審查作出了規定,即仲裁委有權以修改或者提示的方式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書進行核閱,以保證仲裁結果實體方面的公正性。

三、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各方同意或按照相關條約規定,仲裁委受理國際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國際投資爭議仲裁案件。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第二條第二項案件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的,仲裁委依據該規則及相關程序指引管理案件。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三條第五款的規定,當事人將本規則第二條第三項國際投資仲裁案件交付仲裁委仲裁的,仲裁委依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及相關程序指引管理案件。

根據新《仲裁規則》第五條的規定,(一)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約定的,適用仲裁地法律。沒有約定仲裁地的,由仲裁委或仲裁庭確定仲裁協議所適用的法律。(二)當事人向仲裁委申請仲裁的,仲裁庭組成前,仲裁委可以根據表面證據對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作出初步決定;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庭可以對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作出決定,仲裁委的初步決定不影響仲裁庭作出的決定。

以上幾項仲裁規則分別從擴大仲裁受理範圍,將國際投資爭議仲裁案件納入仲裁受理範圍,直接適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引入仲裁協議準據法的層面,進一步明確了上海仲裁委的國際化發展方向,同時也是中央推動上海仲裁委成爲面向全球的亞太仲裁中心的重要舉措之一。[3]

以上是筆者對此次上海仲裁委2022版《仲裁規則》的幾項重要變化的思考與總結,包括提高數字化程度,維護仲裁機制的公正性以及提高國際化程度三個方面,不難看出上海仲裁委並沒有因受到此次疫情的影響而萎靡不振,而是正在不斷地與時俱進,持續保障當事人的仲裁權利。
                     


[1《上海仲裁委員會發布2022年版仲裁規則》,http://www.accsh.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5&id=411&menu=gg-45-。

[2] 國際仲裁實務:第三方資助的現狀與未來|高杉LEGAL,https://mp.weixin.qq.com/s/6RnLkaSL2Ou52qOzpjSuuw。
[3] 2022年版《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草案)》 正公開徵求意見,
https://mp.weixin.qq.com/s/Da9YJz2Fnh37t1JueFacEg。


作者:杜新 林嘉弈
  • 打開微信,掃一掃二維碼
    訂閱我們的微信公衆號

taptap点点体育官方网站 版權所有 | 免責聲明|私隱保護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