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手機,掃一掃二維碼 即可通過手機訪問網站

打開微信,掃一掃二維碼訂閱我們的微信公衆號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目的是爲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筆者結合政府信息公開的案例,針對醫藥行業政府信息公開的幾個問題進行分析。
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許可、行政調查、行政複議皆是行政執法行爲,上述行政執法行爲相關的案卷,稱爲行政執法相關案卷。
申請行政執法案卷公開,往往集中在以下兩種情形:舉報某產品有問題,舉報方對執法部門做出的是否處罰的決定不滿意,申請行政處罰案卷公開或者產品註冊的案卷公開;產品註冊沒有通過審批,註冊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行政許可案卷。
對於申請行政執法案卷的公開,信息公開主體(即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主體,一般是行政機關,下同)往往會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文簡稱“條例”)16條規定(簡單概括該規定的內容,即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爲由,不予公開。若申請人提起行政訴訟,往往會不予受理。
這種情況下,想獲知行政執法案卷,如何實現?
對於舉報人來說,若該被舉報的行爲與舉報人的利益相關,即行政執法的結果對舉報人來說,屬於具體行政行爲,則舉報人可以針對行政執法結果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執法部門會提交能證明行政處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所有相關證據,以證明行政執法的過程和行政處罰決定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對於產品註冊申請人來說,註冊申請審批結束後,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有異議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在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中,獲得行政執法案卷中的信息。
對於申請某產品的信息公開,信息公開主體會看具體申請的是何種信息。若申請公開的是產品技術要求、產品安全評估報告這種跟企業商業祕密相關的信息,則信息公開主體會發函詢問相關企業,該信息是否屬於商業祕密,是否同意向申請人公開,並要求提供證據證明相關信息屬於企業的商業祕密。企業回函一般都會認爲屬於商業祕密,不同意公開。此時公開主體會評估不公開是否會對公共利益產生影響,以及是否可以做出區分之後,予以公開。一般情況下,信息公開主體會做出不予公開的答覆,若申請人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一般也會支持信息公開主體的答覆。
有一個問題,產品檢驗報告是否屬於企業商業祕密,從而不予公開?對於該問題,(2017)京行終2367號判決做出瞭解答,認爲“涉案產品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屬企業提交的產品是否符合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否安全有效的證明文件,不同於產品配方等信息,不具有商業祕密的屬性”。因此,產品檢驗報告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獲取其他產品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檢驗報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內容比較豐富,包括競爭企業最感興趣的被處罰企業的違法事實情況。那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衆多信息中,哪些信息應主動公開?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部分內容應主動公開,但不是所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都必須公開。
從初步案例檢索的結果來看,是否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來獲取行政處罰決定,各個法院的裁判觀點不同。部分法院認爲應支持申請人的知情權,如(2023)滬0115行初2359號,(2023)滬0106行初1169號,(2022)滬0106行初815號,(2022)京0106行初185號判決中法院的觀點;部分法院認爲行政處罰決定書屬於行政執法案卷的一部分,支持行政主體不予公開的答覆。
值得一提的是,在筆者查到的所有不予公開行政處罰決定的判決中,申請人皆要求同時公開行政處罰做出過程的案卷,而支持公開行政處罰決定的判決中,基本都是單獨要求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此,爲了增加公開某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概率,建議單獨申請公開該決定書。
答案是不可以。